记者质疑:傅明改判汪海健进球无效,裁委会评议却说维持判罚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上海德比汪海健绝杀进球被判无效的裁判评议,评议中称“裁判员判罚进球无效并在回看后维持判罚的决定正确”,对此,记者甘慧质疑评议的表述不准确,因为当时裁判傅明第一时间是认定进球有效。

记者甘慧全文如下

昨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发布了本赛季第五期(20240429期)裁判评议,在对“上海德比”大战引发巨大争议的汪海健惊天世界波被判无效的评定中,有这样一段表述——第一助理裁判员的越位判罚正确;裁判员判罚进球无效并在回看后维持判罚的决定正确。

今天,反反复复回看了多个角度的视频。汪海健进球后,裁判员第一时间是手指向中圈。按照规则,裁判的这一手势即认定进球有效。从官方转播平台提供的信号看,汪海健的进球发生在94分03秒,94分40秒和94分44秒视频中海港主教练穆斯卡特和颜骏凌都没对这一进球提出异议,直到95分40秒VAR介入后,颜骏凌向傅明做出了视线被干扰的动作。97分18秒,主裁在观看了VAR后做出了单臂上举进球无效的手势。

从第一时间指向中圈的手势到进球3分钟后单臂上举的手势,主裁明显是改变了自己对这一进球的判罚,何来“裁判员判罚进球无效并在回看后维持判罚的决定正确”?

为何评议的表述跟官方转播平台上所呈现出来的内容会有这么大的区别?这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样的评议,是不是不仅对进球队员,相关俱乐部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中国足球的不负责任?

3月25日足协印发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申诉办法(试行)》第三章(申诉的处理程序)第十二条(处理时限)中明确规定:裁判部应及时对俱乐部提出的申诉组织评议,并在该轮所有比赛结束后的72小时内,做出评议结论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诉俱乐部。据我了解,申花俱乐部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相关的电子邮件。中国足协希望以制度建设、强化执行、严格管理为突破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但如果自己制订的规章制度,自己都无法说到做到,又谈何其他呢?

大家都很清楚,不管申诉的结论如何,比赛的结果都是无法改变的。申花俱乐部进行申诉,是希望相关方面对争议较大的判罚做出专业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规则、统一思想,推动中超联赛有序健康发展。但昨晚的评议结果出来后,很多球迷对此提出了异议,也表达了对于中国足协、中国足球的失望。

中国足球正处于低谷之中,这个时候需要大家团结一心,秉承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依规去处理每件事情,从而重聚人心,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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